申报条件
专题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
2023年我市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备案公告名单为准)。
专题二:省科学技术奖补助
中山市获得2022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奖励的第一完成单位。
补助
专题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
(一)初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的,最高补助10万元;营业收入低于2000万元的,最高补助5万元;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的,最高补助10万元。
(二)初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且年度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最高补助5万元。
(三)迁入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重新通过认定的,按初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标准补助。
专题二:省科学技术奖补助
对省级科学技术奖励获奖单位,按照省级奖励金额1:0.5给予配套资助。
申报材料
专题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资金申请表》(系统生成);
(二)诚信保证书(附件);
(三)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第四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或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四)2023年度企业研发活动统计年报(607-1表和607-2表)(规模以上企业提交),或2023年度企业研发活动统计年报(611-3表)(规模以下企业提交);
(五)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六)2023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仅需初次认定且上年度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高企提交);
(七)核准迁入登记通知书(仅需迁入中山且2023年重新通过认定的高企提交)。
专题二:省科学技术奖补助
(一)省科学技术奖补助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