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一)商事登记、税务征管关系以及统计关系在珠海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且运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2022年首次认定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支持对象
(1)2022年首次认定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有效期起止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6年1月17日;
(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区外迁入企业,2022年首次认定且未享受过迁出地专精特新奖励资金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补助
(一)支持标准
奖励资金分为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三批发放。
(二)审核标准
(1)首批 10 万元奖励资金,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2019年到期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通告》珠海高新区名单,审核通过后发放,未参与申报视为放弃该奖励资金;
(2)第二批 20 万元奖励资金,获评第二年统一组织申报,获评企业获评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正增长及当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经审核通过后发放;
(3)第三批30万元奖励资金,获评第三年统一组织申报,获评企业需获评第二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正增长不低于10%(含)及获评第二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经审核通过后发放。
申报材料
(一)2022年首次认定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有效期起止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6年1月17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word电子文档+盖章扫描PDF文档)
2.信用报告;(2023年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报告盖章扫描PDF文档)
(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区外迁入企业,2022年首次认定且未享受过迁出地专精特新奖励资金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word电子文档+盖章扫描PDF文档)
2.信用报告;(2023年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报告盖章扫描PDF文档)
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2019年到期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通告证明截图。(盖章扫描PDF文档)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盖章扫描PDF文档)
5.企业承诺书(新迁入企业请填写此版承诺书并盖章扫描PDF文档)
6.企业核准迁入登记通知书;(盖章扫描PDF文档)
7.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及开户行证明文件。(盖章扫描PDF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