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新入驻租金补贴

申报单位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不存在拖欠租金、滞纳金、管理费等行为。

(二)生产厂房租金补贴

申报企业处于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并在松山湖功能区(包括松山湖、石龙、寮步、大岭山、大朗、横沥、东坑、企石、石排、茶山等“1园9镇”)租赁自用生产厂房。  

(三)创新创业启动资金资助

申报企业在成立3年内,引入风险投资基金(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入股,且投资期限不少于2年或获得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专项支持(项目总立项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四)使用共享仪器设备补贴

申报企业与在东莞市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莞仪在线”(http://dgstb.dg.gov.cn/dgyqgx)登记的设备管理单位、市内中试车间和公共实验室的单位签订相关服务合同(协议),并按约定支付使用费用,且不存在服务纠纷。

(五)举办活动经费补贴

申报企业在社区主办、承办新产品发布会、科技成果交流会、行业峰会、论坛、学术会议等活动,并经社区指挥部批准支持。

(六)招引主体奖励

招引的科技型企业在入驻社区后3年内年纳工商税收入库税额达到1000万以上或利润2000万元以上。


补助

(一)新入驻租金补贴

1、对申报企业第一年分别给予不超过300平方米和500平方米租金全额补贴,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补贴,超面积部分不享受租金补贴。

2、上年度年纳工商税收入库税额250万元以上或主营业务利润500万元以上的申报企业,租金补贴面积、期限和幅度,由社区现场指挥部研究确定。 

3、经“一事一议”审核通过的申报企业,按社区现场指挥部研究确定的租金补贴标准执行。

(二)生产厂房租金补贴

对申报企业租赁自用生产厂房所实际缴纳的租金(房租滞纳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除外)按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月租金补贴不超过5万元,补贴时长不超过24个月。 

(三)创新创业启动资金资助

对申报企业引入风险投资基金入股或获得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专项支持的,按照到位金额10%给予一次性资助,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

(四)使用共享仪器设备补贴

对申报企业用于支付共享仪器设备、中试车间和公共实验室的使用费用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举办活动经费补贴

对申报企业符合要求的活动经费按50%给予补贴,每次活动最高补贴10万元,每家每年获得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招引主体奖励

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招商引智奖励。


申报材料

(一)新入驻租金补贴

1、封面及目录。封面统一标明为“2024年第一批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入驻项目新入驻租金补贴申报材料”,标明申报企业、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2、《新入驻租金补贴申请表》(附件1)。 

3、《申请人承诺书》(附件2)。

4、《社区现场指挥部审核意见》(附件3)。

5、机构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公司信用查询证明(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社区租赁合同。

6、租金缴纳的证明材料:缴纳场地租金发票、租金付款凭证等。 

(二)生产厂房租金补贴

1、封面及目录。封面统一标明为“2024年第一批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入驻项目生产厂房补贴申报材料”,标明申报企业、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2、《生产厂房租金补贴申请表》(附件1)。 

3、《申请人承诺书》(附件2)。

4、《社区现场指挥部审核意见》(附件3)。

5、机构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社区租赁合同、公司信用查询证明(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高企资质证明。

6、租赁厂房证明材料:厂房租赁合同、缴纳场地租金发票、租金付款凭证、厂房实地照片等。

(三)创新创业启动资金资助

1、封面及目录。封面统一标明为“2024年第一批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入驻项目创新创业启动资金资助申报材料”,标明申报企业、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2、《创新创业启动资金资助申请表》(附件1)。 

3、《申请人承诺书》(附件2)。

4、《社区现场指挥部审核意见》(附件3)。

5、机构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租赁合同、公司信用查询证明(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 

6、引入风投或重大科技计划专项支持证明材料:投资协议书、基金机构备案证明、获得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专项支持文件(如有)、账户到位金额证明。 

(四)使用共享仪器设备补贴

1、封面及目录。封面统一标明为“2024年第一批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入驻项目使用共享仪器补贴申报材料”,标明申报企业、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2、《使用共享仪器设备补贴申请表》(附件1)。 

3、《申请人承诺书》(附件2)。

4、《社区现场指挥部审核意见》(附件3)。

5、机构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公司信用查询证明(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

6、使用共享仪器、中试车间、实验室证明材料:

(1)服务合同(包含但不限以下条款:服务内容说明、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服务内容)。

(2)提供服务过程证明文件(如平台预约记录等)。

(3)完成服务的证明材料(如技术解决方案、检验检测认证报告、咨询报告等)。 

(4)付费证明(如费用支出凭证、发票、付款记录等)。 

(5)合作单位资质证明(申请中试车间、公共实验室使用费补贴提供)。

(五)举办活动经费补贴

1、封面及目录。封面统一标明为“2024年第一批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入驻项目举办活动经费补贴申报材料”,标明申报企业、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2、《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举办活动申请表》。 

3、《举办活动补贴申请表》(附件1)。 

4、《申请人承诺书》(附件2)。

5、《社区现场指挥部审核意见》(附件3)。

6、机构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公司信用查询证明(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 

7、活动费用支出凭证证明:费用支出凭证、发票、付款记录、委托合同等。 

8、活动佐证材料:活动照片、活动签到表等。 

(六)招引主体奖励

1、封面及目录。封面统一标明为“2024年第一批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入驻项目招引主体奖励申报材料”,标明申报企业、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2、《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招商审批表》。 

3、《招引主体奖励申请表》(附件1)。 

4、《申请人承诺书》(附件2)。

5、《社区现场指挥部审核意见》(附件3)。

6、机构/个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公司信用查询证明(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个人身份证。

7、招引企业数据证明材料:社区租赁合同、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等。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