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纳税申报,其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在禅城区行政区域内、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地方黑名单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2022至2024年度新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简称纳入一套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名单见附件)。
补助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工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纳入一套表的首年奖励15万元。
此次申报为2022年纳入一套表的工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可申报首年15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一)申报采取“秒报、秒批”方式,无需在线填报或上传附件,无需提交纸质资料。
(二)若申报单位申报不成功或对申报信息或结果存在异议,可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申诉:1.《佛山市禅城区“四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培育发展扶持资金(首年入库奖励)申请表》(附件表格),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1 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