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范围
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应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立足解决省、地区或行业内的创新性和典型共性标准化问题和需求,其项目成果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包括标准化试点项目和标准化示范项目,分为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类别,其主要任务是:
(一)标准化试点项目
通过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建设标准化试点,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科学构建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和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标准化全面支撑我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社会建设等各项工作,争取实现各领域标准的全覆盖。
(二)标准化示范项目
在我省已完成终期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中优选一批标准体系完善、标准化成果显著的项目,进一步总结、提升、推广标准化经验成果,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提高本行业标准化水平,推动标准化在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申报条件
标准化试点和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标准化试点项目
1.申报单位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组织,其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重视标准化工作。
2.申报单位的工作成效或行业地位居申报地区(行业)前列,正常运作3年以上。
3.申报单位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或者工作制度,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有标准化工作经费和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
4.申报单位3年内无评估不合格的国家级或者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已承担过国家级或者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不得就相同或者相似项目任务重复申报。
5.申报单位3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批评以及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标准化示范项目
除满足上述标准化试点项目的申报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已通过国家或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终期验收;
2.申报单位已有的技术成果、工作经验或管理与经验模式具有较强典型特色和示范带动作用;
3.申报单位愿意公开标准体系和非涉密的标准内容,推广本单位标准化经验成果,带动行业标准化水平提升。
申报材料
1.广东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
2.广东省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