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
从化区范围内,从事花卉、丝苗米全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或农产品加工领域的农业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以及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单位等;公益性项目可由所在区农业农村部门、镇(街)政府或公益性事业单位等组织实施。
二、项目申报内容
补助资金优先支持公益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公用品牌创建、联结农户的物流电商平台、贷款贴息撬动社会资本投资等方面,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具体参照附件穗农规字〔2023〕2号、穗农规字〔2023〕3号文件要求。申报项目原则上为2024年新开工项目。
补助
补助资金可综合采取补贴、贴息、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由各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选择申报;公益性项目可由所在区农业农村部门、镇(街)政府或公益性事业单位等组织实施,可给予全额资金补助。
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的项目可采取“以奖代补’或项目补助方式,补助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1/3,对“米袋子”(粮食)“菜篮子”(菜、肉、鱼、蛋、奶、果)产品生产以及辅助性的加工、冷藏仓储、质量安全检测设施建设项目,以及种业企业建设与种业发展直接相关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设备购置等,可适当增加补助比例,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5%给予补助。具体实施细则由责任主体制定。
申报材料
项目采用纸质申报方式,申报主体提供以下资料:1.广州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农业农村项目申报表;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申报承诺书;4.项目实施前照片;5.申报主体身份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合作社注册登记证明等);6.需要使用土地的,提供土地流转合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建设用地报批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申报材料请提供电子版文件,以及打印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一并发送至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和种业管理科邮箱chqnyncj_cyk@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