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麻涌户籍劳动力(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周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校生除外)或镇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毕业生),在镇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本人为法定代表人,自主守法经营,在创业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6个月(含6个月)以上。
补助
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申领时限为申请人领取证照后的12个月内,逾期不受理。本项目为一次性资助项目,每家创业单位仅限一次,每人仅限一次。
申报材料
1.《创业启动资金扶持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镇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