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奖励对象
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奖励条件
上年度成功组建省级或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补助
对成功组建省级的,县给予一次性资助09万元;对成功组建市级的,县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申报材料
免申即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