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人才住房租金补贴

(一)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以个人(家庭)方式申请租赁人才住房。

(二)基础性人才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人才住房。

说明:1.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租金补贴以个人方式提出申请;基础性人才申请住房租金补贴以单位(限企业或机构等市场主体)统一方式提出申请。

2.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人才住房以及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有关安家费、住房补贴等政策。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建设和使用办法》(试行)实施前正在享受安家费、住房补贴等人才申请人才住房的,应当扣减相应租金补贴或缩短租赁年限。


二、人才住房租金补贴(人才住房28条)

(一)高层次人才以个人(家庭)方式或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自住人才住房,其他人才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自住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中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以个人(家庭)方式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租赁人才住房。

(二)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的,整体租赁对象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服务业、建筑业等行业的重点企业,重点招商项目企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与本行政区域共建的高水平科研院校,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其中,办公场所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办医院、学校等机构不受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地域限制。

(三)申请人承租期间未享受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购房补贴、住房补贴等货币形式住房补贴;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其父母或配偶父母当前未享受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购房补贴、住房补贴等货币形式住房补贴。

说明:高层次人才申请人才住房租金补贴以个人或单位方式提出申请;其他人才申请人才住房租金补贴以单位(限企业或机构等市场主体)统一方式提出申请。


三、港澳台青年住房租金补贴

港澳台青年以个人(家庭)方式申请租赁人才住房。

说明:1.港澳台青年申请住房租金补贴以个人方式提出申请;

2.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建设和使用办法(试行)》(穗埔建规字〔2019〕1号)实施期间(即2020年第三批以前申请入住的),申请并成功入住的港澳台青年在试行办法实施前正在享受安家费、住房补贴等货币形式住房补贴的,应当扣减相应租金补贴或缩短租赁年限;

3.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穗埔建规字〔2020〕1号)实施期间(即2020年第三批及以后新申请入住的),申请并成功入住的港澳台青年承租房屋期间未享受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购房补贴、住房补贴等货币形式住房补贴。


申报材料

一、人才住房租金补贴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人才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原件;单位整体租赁的须加盖单位公章,高层次人才承租的须本人亲笔签名及摁手印);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或高层次人才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高层次人才本人亲笔签名);

4.承租房屋期间的租金发票(复印件;单位整体租赁的须加盖单位公章,高层次人才承租的须本人亲笔签名及摁手印);

5.人才承租房屋期间的社保缴费记录凭证(社保缴费单位、时段信息应与整体租赁单位一致;原件;单位整体租赁的须加盖单位公章,高层次人才承租的须本人亲笔签名及摁手印),如无社保缴费记录,则须提供个人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申请人及其配偶(若已婚)、未成年子女(如有)的房产证明(原件且须为申请之日前5个工作日内打印的;单位整体租赁的须加盖单位公章,高层次人才承租的须本人亲笔签名及摁手印);承租期间,若申请人及其配偶(若已婚)、未成年子女(如有)已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网签合同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高层次人才承租的需要本人签名并摁手印);

(备注:承租萝岗和苑B区、佳兆业盛世广场的,需在广州市内无房,其余为黄埔区内无房。)

7.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须提供:单位涉税征信情况证明或单位无欠税证明(进入电子税务局打印,申请查询截至时间为人才住房租金补贴受理日);

8.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须提供:单位统计关系证明(“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模以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9.高层次人才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须提供:父母或配偶父母的房产证明(原件且须为申请之日前5个工作日内打印的,入住人本人亲笔签名并摁手印);

10.以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整体租赁的,需提交承租期间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中科院级中央部委直属科研机构、省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的省级事业单位和省级民办非企业,以及获得省新型研发机构、省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等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


二、人才住房租金补贴(人才住房28条)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人才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人才住房28条)》(原件;单位整体租赁的须加盖单位公章,高层次人才承租的须本人亲笔签名及摁手印);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或高层次人才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高层次人才本人亲笔签名);

4.承租房屋期间的租金发票(复印件;单位整体租赁的须加盖单位公章,高层次人才承租的须本人亲笔签名及摁手印);

5.人才承租房屋期间的社保缴费记录凭证(社保缴费单位、时段信息应与整体租赁单位一致;原件;单位整体租赁的须加盖单位公章,高层次人才承租的须本人亲笔签名及摁手印),如无社保缴费记录,则须提供人才承租房屋期间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申请人及其配偶(若已婚)、未成年子女(如有)的房产证明(原件且须为申请之日前5个工作日内打印的;单位整体租赁的须加盖单位公章,高层次人才承租的须本人亲笔签名及摁手印);承租期间,若申请人及其配偶(若已婚)、未成年子女(如有)已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网签合同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高层次人才承租的需要本人签名并摁手印);

(备注:承租萝岗和苑B区、佳兆业盛世广场、瑞东花园的,需在广州市内无房,其余为黄埔区内无房。)

7.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须提供:单位涉税征信情况证明或单位无欠税证明(进入电子税务局打印,申请查询截至时间为人才住房租金补贴受理日);

8.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须提供:单位统计关系证明(“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模以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办公场所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办医院、学校等机构无需提供申请材料3、7、8。)

9.高层次人才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须提供:父母或配偶父母的房产证明(原件且须为申请之日前5个工作日内打印的,入住人本人亲笔签名并摁手印)。


三、港澳台青年住房租金补贴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人才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原件;本人亲笔签名及摁手印);

3.承租房屋期间的缴款发票(复印件,本人签名并盖手印);

4.承租房屋期间的社保缴费记录凭证或个税缴纳记录凭证(原件,签名并摁手印);

5.承租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亲笔签名及摁手印);

6.承租人及其配偶(若已婚)、未成年子女(如有)的房产证明(申请之日前5个工作日内,原件,本人签名并盖手印),承租期间,若申请人及其配偶(若已婚)、未成年子女(如有)已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网签合同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说明:承租萝岗和苑B区、佳兆业盛世广场及瑞东花园的,需在广州市内无房,其余为黄埔区内无房。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