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申报条件且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均可申报,但下列工程不得申报: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工程;
2.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3.违反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工程;
4.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工程;
5.甩项工程(即未按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不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工程);
6.未按国家技术标准在广东省境内承建的工程;
7.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8.保密工程;
9.有拖欠工人工资仍未解决的工程;
10.未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有投诉的工程;
11.工程技术资料未采用现行的《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难以核查工程质量管理过程的工程。
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附件1)、《2024年度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申报工程应填写工程全称,承建单位、参建单位、监理单位的全称,相关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章。
(二)提供以下材料,凡扫描件或复印件材料,需盖法人单位公章:
1.承建及参建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及注册证书。申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承建单位在册人员,并与施工许可证注明的人员相符,若项目负责人变更,需要提供变更的有效证明:
3.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
4.中标通知书;
5.施工合同、参建单位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合同协议书部分);
6.施工许可证;
7.《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9.建筑节能验收意见书;
10.规划验收报告;
11.环保验收或准予使用文件;
12.消防验收报告或消防验收备案文件;
1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14.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出具的承建单位无拖欠劳工工资和分包单位工程款的证明材料;
15.项目若曾获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需提供该相应奖证书;如符合省建设工程金匠奖申报条件的,还必须提供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并在申报汇总表里注明申报省金匠奖);
16.反映工程各部位的15-20张彩色高像素照片(包括工程概貌、公共区域、标准层、卫生间、楼梯间、天面、地下室、设备房、机电设备及管道安装等部位及细部亮点做法),并对每张相片进行不超过30字的文字简述;同时,需上传提供亮点照片原图电子版,用于制作年度创优精品图集。
(三)提供大概3000字的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工程质量技术情况报告(附件3)。
(四)《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