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在白云区实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开展违法违规经营业务,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务、金融等风险由企业承担。
(二)符合白云区“1+4+N”惠企政策所规定的认定和扶持条件。
补助
申报2023年9月至12月扶持资金。根据政策2023年9月印发的实际,对2023年9月至12月采取“年销售额月分解制” 进行扶持,扶持金额不超过企业2023年9月至12月对白云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总额。企业完成销售额1.66亿元、16.66亿元、33.33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速分别达到10%、5%、正增长以上的,分别按照销售额的0.5‰、0.55‰、0.6‰给予扶持。
申报材料
(一)白云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大宗商品贸易专题)扶持资金申请材料(附件1,封面)。
(二)白云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大宗商品贸易专题)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
(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即可)。
(四)申报当季财务报表和缴税凭证。
(五)申报季度《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表)。该表格由申报企业自行从统计平台获取。
(六)《授权委托书》(附件 3)。
(七)企业信用核查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 en/查询并打印)。
申报企业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均需签字、盖章、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