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由我省发展改革系统的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的成果。
(二)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成果。
(三)申报成果的范围包括发展改革工作各领域各方面。
(四)申报成果的形式为专著、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和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书
申报书填写要求
1.“推荐单位”的填写,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须填写xx市发展改革局(委)。
2.“完成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之前。
3.“成果主要完成单位”按贡献大小顺序排列,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地市发展改革系统内的单位,第一完成人所属单位需与第一完成单位一致。
4.申报书第1页成果名称、主要成果完成单位,第2页成果主要完成人须与附件“成果缩写本”中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保持一致(不一致会影响后续评价结果)。
5.除中英文简称外,其余全部项目必填。
申报书附件要求
1.“成果评审证明”指申报成果已经过专家评审、鉴定、验收的证明材料。
2.“应用单位证明”指成果应用单位出具的本成果应用情况的证明,要求加盖公章附在纸质申报书后面,电子版申报时要扫描原件一并提交,主要包括:省委省政府文件、领导批示、专著、发表的文章、本单位盖章说明、多方面转载应用等。
3.“成果缩写本”限1万字以内;含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正文。
4.“成果形式证明”指课题的封面页、书的封面页、杂志的目录页、文件的首页等,需含成果完成时间,可体现在成果印刷材料上,电子版申报时需扫描原件一并提交。
5.申报材料先提交电子光盘进行资格审查,电子光盘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书电子版、研究成果完整版word格式、评审证明扫描件、应用证明扫描件、成果证明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