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遴选内容
面向纺织服装、塑胶、五金制造、食品加工4个细分行业,择优遴选一批有意愿、有能力的数字化牵引单位。以牵引单位为引领,牵头组建“1+1+N”的产业生态联合体(第一个“1”为牵引单位;第二个“1”为数字化集成服务企业,如行业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商、电信运营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等;“N”为产业生态企业,如专业软硬件企业、产业链生态企业等),为中小企业提供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自主可控的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促进“链式”高效转型。
牵引单位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供应链龙头企业”(以商业订单为重要牵引,在特定行业领域有产业号召力、有强烈的供应链数字化提升意愿、能够辐射带动供应链中小企业的制造业骨干企业);二是“产业链牵引企业”(具有较深行业制造知识和服务经验、较强行业资源整合能力的细分行业平台型企业,包括从制造业企业衍生的工业服务平台或深耕制造业的第三方产业链平台、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申报“供应链龙头企业”的单位应为在揭阳市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
(二)申报单位有较强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有较深的行业知识积累、较好的工程实施能力、较为完善的行业服务生态,须在所申报行业中有成功的数字化服务案例,能够提供稳定完善的本地服务。
(三)申报单位具备打造产品样板的能力,申报单位及生态联合体伙伴的“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能够覆盖“设计、制造、销售、服务、管理、安全”等关键环节。
(四)同一细分行业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3个;同一单位不能牵头超过1个细分行业,不能参与超过2个产业生态联合体。
(五)优先支持揭阳市入选2022年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或2019年省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的项目单位。
(六)不支持列入“上云上平台”服务商负面评价名单的企业申报牵头单位。
申报材料
(一)数字化牵引单位申报表。
(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
(三)申报单位及产业生态联合体伙伴数字化产品服务清单,以及对应产品的知识产权证明或国家信创产品证明。
(四)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23年税收完税证明、本地服务团队证明(如有,请提供加盖本市人社局公章的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或本市长期办公场所证明,或本市实施的项目合同等)。
(五)项目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发票、系统截图等)。
(六)产业生态联合体伙伴清单及其营业执照(加盖印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申报单位与产业生态联合体伙伴的合作机制及合同等。
(八)申报单位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九)其他证明材料,如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