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目录基本框架
结合国家和省有关战略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实施,《新版目录》包括工业母机(包括金属切削机床等减材制造装备,铸造、锻压、焊接、热处理及表面处理等等材制造装备,3D打印等增材制造装备)、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民用航空航天及卫星应用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智能机器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制造装备、电子专用装备、高端医疗装备、精密仪器设备、新能源及环保装备、大型工程机械、新型轻工专用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等13个领域。
二、征集工作要求
推荐技术装备产品应为2021年1月以来实现销售或处于研制阶段(拥有已授权或处于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
申报材料
各区工信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填报《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汇总表》(附件1)及《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附件2、3)
请按以下顺序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并在材料封面(格式见附件5)、骑缝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一、《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按照装备产品处于研制阶段、已实现首次销售分别填写不同表格);
二、填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只限企业为主创新研发的发明专利):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提供专利证书、授权公告文档(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包括公告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等);已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提供实审通知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公布)、申请公布文档(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包括申请公布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等);
四、企业产品与国家、省内外其他同行类似装备产品主要性能技术参数的对比,具备先进性的证明材料(如同行企业类似装备产品的宣传彩页、网站截图、报价资料等);
五、已实现销售的装备产品需提供与产品对应的国家、行业、团体或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需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网址 https://www.qybz.org.cn/)文档(标准全文复印件);
六、如装备产品已列入企业所在地市 2022 年之后编制的市级首台(套)目录的,提供市级首台(套)目录全文;
七、成套装备及单台设备需提供产品自主化率达到 70%的证明材料(采购进口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的价值量、整套产品价值量的相关列表,格式见附件 6);
八、成套装备需提供装备工作流程图或产线结构构成示意图。
九、如有填报多个装备产品情况,请将上述 1-8 项材料按每个装备产品分别编制,分别制作封面、目录、页码并单独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