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奖项设置

第八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设省政府质量奖10个、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40个。以上奖项均包含组织和个人。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空缺。


二、评选范围

第八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授予在创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广先进质量理念、推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成效突出,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广东质量强省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一)参评组织范围。包括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制造业组织、服务业组织、工程建设业组织、中小企业、一线班组等5类。

(二)参评个人范围。包括各行业领域的一线质量工作人员、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领域专家学者。

近2年内已经获得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不参加本届评选;近5年内(前两届)已经获得省政府质量奖(不含提名奖)的组织不参加本届评选;母公司或集团公司已经获得上一届省政府质量奖(不含提名奖),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参加本届评选。


三、参评条件

(一)组织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近3年内未发生亏损,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失信记录。

2.质量效益显著。在质量提升方面,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注重应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水平在所属行业领域内处于领先地位,产品和服务质量优良。在创新发展方面,坚持创新是驱动发展的第一动力,实施动力变革,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不断推动质量领域技术、管理、制度创新,增强质量变革创新动能。在品牌影响方面,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健全,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强,在所属行业领域具有高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品牌建设特色鲜明、品质卓越。在组织效益方面,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位均居省内同行业领先地位,质量人才队伍和质量文化建设成效显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引领行业进步、带动区域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科学先进,具有可示范引领可复制推广性。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在所属领域或行业内领先,成熟度高,具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全行业全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推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升级,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作出贡献。

(二)个人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为区域质量、行业质量或组织的质量水平提升作出突出贡献。从事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质量工作不少于2年。

2.具体条件

(1)一线工作人员要求长期从事一线工作,具有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中敢于创新,注重传帮带,为所在领域质量水平的提升、工艺技术的改进、解决普遍性和关键性的质量难题作出突出贡献。

(2)质量管理人员要求长期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在实践中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创新,并为所在组织和行业提升质量水平,取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

(3)质量领域专家学者要求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潜心研究、学有所长、研有所专,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推动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强省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补助

(一)省政府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和个人由省政府通报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省政府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质量工作资助资金。再次获得同一奖项的组织和个人,不再给予质量工作资助资金。

质量工作资助资金列入省财政预算。质量工作资助资金用于宣传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和经验、开展质量技术攻关、持续推动质量改进、员工质量素质提升、开展质量与标准国际交流合作等,不得挪作他用。


申报材料

1.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制造业)申报表

2.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服务业)申报表

3.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工程建设业)申报表

4.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中小企业)申报表

5.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一线班组)申报表

6.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个人)推荐表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