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对象
2023年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库的服务业企业。
二、支持条件
(一)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
(二)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非首次升规企业、“转专业”企业(非服务业规上企业转为服务业规上企业),以及存在东莞市相关部门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的。
3.违反金融秩序、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行政处罚的,且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三周年的;
4.企业欠税、恶意欠薪、未按规定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其他经市发展改革局研究认为不应予以资助的情形。
补助
对2023年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库的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一)2023年东莞市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项目申请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