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专题一:专业精细研发站扶持
(一)2022年度或2023年度认定为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的企业。
(二)2022年度认定为企业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
(三)2022年度或2023年度认定为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
专题二:高水平平台扶持
2022年度或2023年度认定为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科创平台
专题三: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奖励
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
专题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扶持
南海区企业。
补助
专题一:专业精细研发站扶持
(一)对新认定为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的,分别给予其依托单位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500万元、100万元。
(二)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予其依托单位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
(三)对认定为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其依托单位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50万元。
专题二:高水平平台扶持
对认定为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科创平台,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50万元。
专题三: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奖励
对科创平台与我区企业合作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且获得省级(含)以上认定的,按照5万元/家给予平台奖励。
专题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扶持
企业与科创平台及其全资子公司完成技术合同交易且交易额10万元及以上的,按该合同中买方实际发生的交易额的20%给予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专题一:专业精细研发站扶持
(1)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扶持奖励申请表(专业精细研发站扶持)(附件1,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申报承诺书(附件7,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3)独立法人证明(如企业名称和批文不一致,需增加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
(4)政府批复文件(提供批复文件正文部分+企业名称所在页面,不接受网上通知截图形式)。
专题二:高水平平台扶持
(1)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扶持奖励申请表(高水平平台扶持)(附件2,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申报承诺书(附件7,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3)独立法人证明(如单位名称和批文不一致,需增加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
(4)政府批复文件(提供批复文件正文部分+单位名称所在页面,不接受网上通知截图形式)。
专题三: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奖励
(1)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扶持奖励申请表(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奖励)(附件3,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申报承诺书(附件7,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3)独立法人证明(如单位名称和批文不一致,需增加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
(4)科技创新平台与企业合作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清单(附件6,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5)科技创新平台与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协议);
(6)政府批复文件(企业获得省级(含)以上高水平研发机构认定的批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须提供批复文件正文部分+单位名称所在页面,不接受网上通知截图形式);
(7)其他证明材料(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过程性材料等)。
专题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扶持
(1)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扶持奖励申请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扶持)(附件4,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申报承诺书(附件7,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3)2023年度技术合同清单(附件5,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4)独立法人证明(如企业名称和批文不一致,需增加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
(5)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登记证明及交易证明;
(6)技术合同文本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7)与技术合同对应的付款凭证、税务发票等;
(8)其他证明材料(南海区内产业化相关证明、技术实施报告、技术咨询报告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