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怎么申领?

广州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当月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就可以领取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注意: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 3 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 4 年。

广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申请流程

1、补贴对象在申请周期第1个月(即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1-20日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首次申领后,后续按年度申请;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申请周期第2个月5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在申请周期第2个月10日前拨付资金。

【申请材料】

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应核验信息】

1、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照)

2、社保缴费记录;

3、股东及出资信息。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与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想了解更多企业补贴及项目申报可以随时咨询粤天企业管理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