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策

今年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是各个中小企业重点关注的项目为了方便企业紧跟政策动态,不错过政策补贴粤天企业管理为大家整理好了近期广东省的专精特新的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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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广东省

支持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对其获得商业银行的人民币贷款并在202011日至20206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依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二) 广州市

企业认定奖励:

对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签约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300万元。

政策依据:《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1-2025)》

(三) 广州黄埔区、开发区

对新迁入该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对现有专精特新小巨人实施增资扩产项目,一次性最高可给予200万元扶持。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新建重大产业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最高可给予1亿元奖励支持。

对市级两高四新企业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按照10万元、5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进行扶持。

专精特新企业开辟金融支持绿色通道,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市、区两级普惠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风险补偿机制管理,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专精特新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加大上市扶持力度,将专精特新企业优先纳入企业上市苗圃培育工程,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分阶段给予总额8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专精特新”10

(四) 深圳市

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省专精特新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

对专精特新企业(包括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政策依据: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工业设计走进中小微制造企业扶持项目申请指南

在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中设立了小型微型企业培育项目资助,对小微企业在专精特新方面的投入予以补贴,扶持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最高补贴60万。

5G企业扶持(待正式公布)

对国家、省、市专精特新小巨人”5G企业,分别给予1005020万元奖励。

创客中国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赛事获奖最高15万奖金;合作基金最高投2000万;银行授信最高1000万;获奖企业入驻园区最低3折、最长1年免租期;并列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重点企业培育库,享受各类公共服务,同时组委会还将推荐16个优秀项目进入创客中国全国500强备选名单,参加全国总决赛。

(五) 深圳市南山区

成功入选省、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享受深圳市20万元、50万元资金补助,并享受人才培育、上市、融资、政策扶持等全方位配套支持。

政策依据:政策解读+金融服务专场助力培育南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属于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获得国家、省、市工信部门专精特新认定且为南山区四上在库的,产值或营收5亿元(含)以上的给予30万元资助,产值或营收5亿元以下的给予20万元资助。

政策依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六) 深圳市龙岗区

获评省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如已获得省专精特新企业奖励后再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按20万元补齐差额。

政策依据:深圳市龙岗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七) 深圳市坪山区

对首次入选的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不同级别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对获得奖励后获评更高级别的,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政策依据: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八) 深圳市宝安区

对首次被评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专精特新企业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被认定为国家、省、市平台后,给予市资助额50%、最高500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获评智能制造成熟度二级及以下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技改项目,按市资助金额的60%给予补贴,最高1200万元。

政策依据:《宝安区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九) 东莞市

培育及奖励对象:经国家、省、市三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政策及奖励支持

(一)认定奖励。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现金奖励。

(二)企业技改扶持。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实施与生产环节相关的项目,其设备及技术投资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项目投入总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相关投入已申请省、市同类技改项目补助的,不得重复申请。

(三)股份改造奖励。专精特新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完成股改的,给予股改费用20%的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

(四)融资服务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纳入东莞市中小微企业白名单范畴,优先推荐享受省专精特新企业融资贷款,优先推荐优质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低费率担保,优先享受政府各级应急周转资金,优先推荐纳入我市上市后备企业队伍,优先推荐各类新型投融资方式和渠道实现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

(五)市场开拓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优先申领使用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券;优先安排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市工信局统一支付展位费、特装布展费、委托第三方组展等相关费用。

(六)法律服务支持。将专精特新企业的专利侵权案件作为我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雷霆专项行动的维权重点,开展严厉的打击侵权假冒专利的专项行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七)倍增计划支持。在倍增计划遴选评分中,设置专精特新加分项,让更多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享受倍增政策扶持。

(八)子女教育保障。各级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按《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市府办(201945号)等政策执行。对按市府办(201945号文等市出台政策文件未能获得公办或政府购买服务给予民办学位指标的企业,鼓励企业所在镇街园区将其纳入本镇级自定企业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范围,根据本区域内学位供需实际情况,对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统筹安排不超过2个公办或政府购买服务民办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对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统筹安排不超过1个公办或政府购买服务民办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政策依据:《东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本方案自20214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331日。

(十) 佛山市

贷款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

政策依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十一) 惠州市

1)首次获得国家级、省专精特新称号企业,分别奖励50万、20万;

贷款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

2)设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的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成长”“制造业单项冠军等品牌称号的企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惠州市发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十二) 中山市

《实施方案》提出高增长专项、技术改造专项、现代企业制度专项、人才专项、融资专项、市场开拓专项、品牌质量标准专项、优享服务专项等8项扶持措施。

其中高增长专项对培育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30%及以上,且连续两年为正增长,给予奖励。其中营业收入增长30%及以上的奖励最高30万元,增长50%及以上的,奖励最高50万元。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按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奖励标准加倍奖励。

鼓励培育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建立现化企业制度。对企业经认定后实施股份制改造,按企业实缴注册资金总额给予5%,最高200万元资助。改制后优先纳入上市后备企业,按上市后备企业有关政策给予支持。

政策依据:《关于推进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项目。对已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或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的,按企业股份制改造时实缴注册资金总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助。

二、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培育企业高增长项目。专精特新培育企业自认定年度次年起,企业营业收入(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写的营业收入为准)比上年增长30%及以上,且连续两年为正增长,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培育企业收入比上年增长30%及以上50%以下的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企业,奖励10万元;营业收入1亿元-2亿元(含)的企业奖励20万元;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奖励30万元。

(二)培育企业收入比上年增长50%及以上的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1亿元(含)的企业,奖励20万元;营业收入1亿元-2亿元(含)的企业奖励30万;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奖励50万。

(三)单项冠军企业,按照以上1-2条标准加倍奖励。

政策依据:《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十三) 韶关市

对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企业、国家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

按不超过单个项目总投入的20%,且最高不超300万元的额度,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关键技术研发、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研发成果转化。

政策依据:5000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15个扶持方向

温馨提示: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工信局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号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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