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企业专项资金资助怎么申请,最高可奖励100万元
项目内容
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资助(第二批)
申报期限
2022-05-11至2022-05-20
具体扶持方式
标准制修订项目资助
主导国际标准制定、修订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资助;主导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的资助;主导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10万元的资助;主导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的资助。药品、医疗器械的国际标准参照执行。同一申报者同一年度享受本细则第十八、十九、二十条资助总额上限为100万元,国际标准类不受总额限制。
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资助
对承担国家、省、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标准化试点或示范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助,启动建设时给予50%,通过验收后给予50%。如启动建设时未申报,可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100%。
国家、省、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区域性标准化试点或示范项目承担单位为区政府或管委会的,根据文件确定的配套建设项目,通过国家、省、市级验收后,一次性给予配套建设项目单位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资助。
承担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构工作资助
对首次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工作组工作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首次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工作组等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工作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对首次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首次承担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企业标准“领跑者”资助
对新获得政府部门认可的工作机构发布的产品或服务“标准领跑者”称号,每种产品或服务按照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同一种产品或服务在同一申报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领跑者称号的,只按照国家级予以奖励。已获得称号级别向上一级升级的,按上一级奖励标准给予差额补偿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标准领跑者”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资助
对获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的,每种产品给予5千元一次性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