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改造目的是降低制造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推动了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加快产业优化升级。
一、主要条件
(1)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满足条件即可申报,比之前的2000万收入降低了一半。
(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①股权投资方式和贷款贴息方式:珠三角地区(不含深圳、肇庆、惠州、江门)企业上一年的营业收入≥3000万,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粤东西北地区(含肇庆、惠州、江门)企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60%。
②事后奖补方式:珠三角地区(不含深圳、肇庆、惠州、江门)企业项目所购置设备总额≥500万元;粤东西北地区(含肇庆、惠州、江门)企业项目所购置设备总额≥200万元。
(3)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资金中技术改造专项,项目设备投资150万元以上,须在申报当年底前建成投产,并申报开展完工评价。
备注:3个项目都是要在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先备案。
二、支持方式
(1)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奖补资金=(企业申请奖补当年税收-基数)省级分成部分×60%+(企业申请奖补当年税收-基数)地市级分成部分×50%+(企业申请奖补当年税收-基数)县级分成部分×40%。
基数: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前一年主体税种(包含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额。
(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0万。
(3)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