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之前预缴企业所得税_高企代办
高新企业认证有效时间是3年,过期是需要复审也就是重新认证,如果没有完成复审将无法在享受高新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政策,那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企业所得税按什么税率进行预缴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也就是说我们在认证期满的当年还是可以暂时享受税率的优惠政策,在年底高企工示出来后若是重新完成认证,那么可以进行享受高企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没有通过或是没有再次认证就要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所以我们企业在高新企业认证期满的当年就应该早做准备,进行高企复审材料准备,更多高企申报相关,高企代办都可以咨询粤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