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训是指企业利用自有场所、生产设备,让职工边工作边进行生产技能培训。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符合要求的企业都可以申请办理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1、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中小微企业。对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2、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3、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4、大企业新吸纳本省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上述企业应为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同一企业同时满足一至四类补贴条件的,只能申请一项以工代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重复享受。
二、以工代训申请需要准备材料:
1、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中小微企业需导入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③符合领取以工代训补贴条件所在月的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或参保证明(各区人社部门可核实职工参保情况的,则无需提供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④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如就业困难人员类型由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则企业无需提供该项材料)。
2、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需导入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③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或参保证明(各区人社部门可核实职工参保情况的,则无需提供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3、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大型企业需导入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没有直接体现五大行业经营内容的,则需再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能体现“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经营内容的许可证扫描件;
②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③符合领取以工代训补贴条件所在月的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或参保证明(各区人社部门可核实职工参保情况的,则无需提供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4、吸纳本省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企业需导入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③符合领取以工代训补贴条件所在月的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或参保证明(各区人社部门可核实职工参保情况的,则无需提供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④就业因难人员证明材料(如就业困难人员类型由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则企业无需提供该项材料)。
三、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
四、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流程: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1、企业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YCZG#/home/business-menu)录入企业信息和员工信息,提交成功即可其中.第一类企业以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贴的请上传毕业证复印件。企业信息、员工社保和就业信息、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失业人员信息由资金审核部门根据企业系统填报信息进行核对。
不清楚自身条件是否符合的朋友可以在线联系粤天或者拨打电话13822207960,客服人员会初步评估企业是否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