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0年科技成果登记及科学技术奖励服务单位的公告


  我局拟公开遴选一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实施单位,协助开展2020年科技成果登记及科学技术奖励事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公开遴选2020年科技成果登记及科学技术奖励服务单位。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人民币4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40万,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


  2020年4月1日至4月8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提供2018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内容。


  1.广州市科技成果登记服务。按要求设立广州市科技成果登记服务窗口,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依据《广州市科技成果登记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对2020年广州市科技成果登记进行热线解答、网上受理、形式审查、协助公示入库、证书发放、情况监测分析和异议处理等。


  2.科学技术奖励服务。协助做好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对接与申报工作,包括政策宣讲、热线解答、材料受理、形式审查、汇总分析等;协助完成答辩、授奖工作;协助做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组织发动及策划工作。


  (二)质量要求。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我局工作要求,确保相关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严守工作纪律,不泄露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六、项目完成时间


  受托单位应于2020年11月30日前按时按质完成委托项目所有工作,项目完成后一周内提交工作总结。


  七、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二)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三)完成同类项目证明,以及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方案,包括预算明细、服务保障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项目实施团队情况、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信誉奖项等情况的材料。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八、申请书提交时间、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2020年4月8日17:00前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4号楼东座809室,邮政编码:510030)。


  九、咨询电话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谢金红,020-831240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十、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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