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大力推进我区航运企业聚集发展,根据我区出台的《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33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商务规字[2018]1号)文件要求,我委现启动兑现2019年现代航运服务业企业园区运营奖励政策。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园区运营奖励。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商务规字[2018]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园区实际运营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
申报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查阅。
二、申报时间
1.申报辅导期。企业在组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在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下同)向黄埔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9号508室企业服务处,咨询电话:82491126。
2.正式申报。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系统(http://zcdx.gdd.gov.cn)将于2020年2月26日至3月3日开放申报。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逾期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正式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黄埔临港管委会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者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研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窗口领取批复文件,申请人提交申请资金拨付的请示、收款确认函。政策研究室收齐上述资料后,转交黄埔临港管委会。
(五)黄埔临港管委会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函、收款确认函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特此通知。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