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2021年3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流转的符合“农十条”第二条土地流转补助条件的项目,按“农十条”的补助条件和标准申请政策兑现。
2.2024年1月1日起流转的符合“若干措施”第二条粮食安全土地流转补助条件的项目,按“若干措施”的补助条件和标准申请政策兑现。
申报材料
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出补助指南
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入补助指南
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扶持指南
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出补助(乡村振兴发展措施)指南
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入补助(乡村振兴发展措施)指南
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扶持(乡村振兴发展措施)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