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区复工复产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申报应急保障及复工复产贡献突出奖励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落实《白云区复工复产八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区援企八条》)第四条第一款以及第五条的政策措施,对疫情期间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及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予以资金奖励。
二、支持对象
申报奖励企业,应在白云区行政范围内设立、登记,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并至少具备以下任一条件:
(一)应急保障企业。即2020年1月23日广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至2月10日期间复工生产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
(二)稳增长工业龙头企业。2019年工业产值1亿元以上且2020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增速达10%以上的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统计数据为准)。
三、支持方式
(一)对应急保障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对2019年工业产值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5亿元、1亿元以上的工业骨干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产值增速10%以上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申请企业根据以下申报奖励类型要求准备材料(全部加盖企业公章),并准备一式六份。
(一)应急保障企业奖励申请材料。
1.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保障企业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应急保障企业奖励的企业,请于2020年2月21日前,到属地镇街、民科园审核盖章后(已获市级复工复产奖励资金的企业除外)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区科工商信局(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914室)。
(二)白云区2020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业龙头企业奖励申请材料。
1.白云区2020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业龙头企业奖励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2020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业龙头企业奖励的企业,请于4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区科工商信局。
五、工作要求
(一)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内容如实填报并在截止时间内申报。区科工商信局将联合区内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核实申报材料,如有不实之处,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高度重视中央、省、市和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精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打赢疫情防控的战斗、稳定白云区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本通知由区科工商信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