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已完工,且完工时间在2023年7月1日(含)至2024年6月20日(含)之间,项目设备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单个项目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应不低于:(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万吨/年;(2)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1万吨/年;(3)生活垃圾5万吨/年,或垃圾焚烧飞灰3万吨/年;(4)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相关标准要求。如涉及新建、改建、扩建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要求。
项目设备投资额是指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项目实际发生的设备投资额(不含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车辆购置),且应遵循发票金额与付款金额从小原则。
(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申报主体应是获得2023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优越伙伴(制造业)”或“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的在粤港资企业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采取纸质和网上方式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0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予纳入项目库。
请韶关高新区、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和各县(市、区)工信局积极组织发动项目申报,对项目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提出申请,填报《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汇总表》(附件7),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请发电子邮箱;纸质材料按照附件9材料清单顺序装订,并提供入库储备项目申请报告盖章扫描电子版光盘)和推荐意见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安全生产科,我局将于6月中旬组织开展项目入库的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