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对2023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2年小升规后2023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
规上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奖补对象不包括2018年以来已享受省财政小升规奖励企业、新投产企业(当年投产即上规企业)、“转专业”企业(非工业类规上企业转为工业规上企业),以及“跨地市”企业(省内A市规上工业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至省内B市),以及近三年存在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企业
补助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1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20万元
申报材料
项目入库安排表(附件1)、信用广东、信用中国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以及2021-2023年省级“小升规”奖补资金拨付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