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家电、新材料(包括先进材料、前沿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机器人、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等8个参赛领域。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均可参赛,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团队或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3.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创客中国”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及“创客广东”地市赛、专题赛,近三年全国699强项目不得参赛,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补助
一等奖
企业组:2名; 40万元
创客组:1名;20万元
二等奖
企业组:3名;20万元
创客组:2名;10万元
三等奖
企业组:5名;10万元
创客组:3名;5万元
50强:共34名(前50名中除一、二、三等奖获奖者),每个项目奖励0.5万元。
2.对地市赛、专题赛主办单位,大赛组委会以赛事数量与赛事质量并重原则,结合参赛项目数、参赛专精特新企业数、龙头企业数、获奖项目数、赛事宣传等多项指标对赛事组织情况进行评价,对表现突出的地市赛、专题赛以及承办大赛的组织单位进行表扬,颁授最佳组织奖6名、优秀组织奖16名。
3.对决赛评委、仲裁专家,以组委会秘书处名义颁授“评委聘书”“仲裁专家证书”。
(二)政策扶持
1.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并在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只能申请一次(深圳市可参照执行)。
2.对全省100强项目提供落地对接与培训服务。
3.凡入围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三)跟踪服务
1.融资服务。特别支持单位提供优惠信贷服务,对初赛获奖项目、决赛获奖项目、100强项目和落地广东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分别设计优惠信贷方案,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10年,均享受普惠贷款优惠利率(按目前LPR计算,不高于4%);省赛100强项目将优先推荐至本次大赛合作的海内外知名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
2.培训服务。在大赛事前事中事后将组织线上或线下培训。全省100强和地市赛、专题赛获奖的参赛者可报名参加“创客广东”领头雁培训项目,择优录取后将对参赛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
3.知识产权服务。由专业机构对入围复赛的项目提供知识产权申请、检索、评估、维权、融资、交易等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对入围决赛项目提供专利导航、预警、侵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和分析服务。
4.产业对接服务。调研省赛100强项目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与“链主”企业、各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对接会和有关交流考察活动,积极撮合基于产业链领域的创新创业合作,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注册登记,报名参加地市赛或专题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