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是广东省新型职业(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综合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涉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培训、咨询和顾问服务等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涉农办学实体,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管理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的涉农培训经历或丰富的涉农培训经验;具有较高的职业意识和理论素养;
(2)应具备4名以上熟悉培训方法并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职或兼职骨干教师;
(3)教学设施和教学设备满足理论教学和模拟实训需求;
(4)教学场所能够满足农业经理人理论教学和技能模拟实训的需求;
(5)有供培训对象进行见习的经营实训基地(可以共建)。
2.申报单位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3.申报单位承担广东省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得申报。
4.地市申报对象由地市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后推荐上报
补助
通过专家评审,遴选出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育任务,每家承担机构安排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函(省级单位或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出具);
2.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附后);
3.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申报书(附后);
4.相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