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是指由我市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引进的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了解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善于把握市场机遇、防控风险,有较高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有助于提升我市企业管理水平的优秀人才。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一般年龄不超过55岁。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4.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大型企业或相当规模的企业机构部门总经理以上职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曾任职企业绩效(净资产收益率)持续3年以上稳步增长。


  5.全职工作于引进企业并担任副总以上职务(含财务总监)。


  6.年薪30万元及以上(不包含申报企业以外的其他个人收入)。


  7.组织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现代企业科学管理体系,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在战略规划、市场开拓、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成绩显著。热心推广其经营管理先进经验,促进本市、本行业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8.所在企业销售收入、纳税额、利润总额、资产利润率居我市先进水平,劳动生产率逐年提高,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技术水平较高、品牌知名度高,符合节约能源相关标准。


  (二)高级专业人才


  高级专业人才是指我市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不超过45岁;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不超过40岁。


  3.引进的高级专业人才应全职服务于我市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在云浮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


补助

(一)入选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给予其3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入选高级专业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给予每人55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给予每人2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


  (二)入选(引进)本通知项目的人才,其配偶一同来云浮就业的,有关部门及用人单位积极做好联系协调工作。


  (三)入选(引进)本通知项目的人才,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在我市入学入托的,凭市、县(市、区)委人才办出具的证明,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自主择校,不受地域、户籍等限制。


  (四)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作出显著成效或能支撑国家科技进步的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五)可申请入住我市高端人才社区或人才集中居住点住房


申报材料

1.规范填写并提交《申请书》。


  2.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一般应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


  (2)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明;


  (3)与申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意向合同(意向合同仅针对申报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项目);


  (4)申报人现任职务证明材料;


  (5)个人简历材料;


  (6)经营管理成绩证明材料(此项申报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项目提供,同时必须提供曾任职企业持续3年以上绩效证明材料);


  (7)工资流水、社保、个税及征信报告等证明材料;


  (8)企业近3年财务年报;


  (9)全职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仅签订意向合同未签订正式合同的,需提交承诺书并在经评选同意给予支持奖励后3个月内签订3年期或以上正式合同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