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商性质的企业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吗?
有些从事贸易的公司,不生产研发,生产依靠贸易差额获得利润,此类企业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吗?要想知道一家企业是否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首先了解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其次要知道欲申报企业的资质情况,是否有不足,不足之处是否可以通过代理辅导公司的辅导补充达到高企认定的标准。
首先高企申报资格的门槛:
(a)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b)需要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产权的所有权;
(c)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d)需要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e)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f)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g)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h)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还需要考核:
1. 企业知识产权与研发项目匹配程度。
2. 知识产权技术含量。
3. .知识产权与主营业务相关性。
4. 企业成长性。
5. 组织研发管理水平
6. 企业所属领域是否属属于高企八大领域支持范围内。
7.以上各个指标达标情况下所能取得的分数档加和能否达到71分以上。
由此可见贸易型企业不符合八大领域支持范围,此外无法归集研发费用(不从事生产研发活动)但一类企业除外,利润来源于商贸,但是需要为甲方提供技术方案搭配销售的公司,虽也是贸易公司,但是可以通过合理的调整申报方向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的目的:补充设计、方案类的知识产权;将方案设计人员归为研发人员、将方案服务费用与产品直接销售收入剥离开来,分类开票计算,建立方案服务为主的研发体系和核算方式,便于财务审计,这样一来,公司申报方向转为技术服务型,即可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