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广东】《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3月23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国资委、税务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并于3月26日在省政府有关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现就《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纾解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困难作出部署。广东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研究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二、政策主要特点


  《政策措施》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针对性强。聚焦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复工复产难、用工难、经营成本高、资金紧张、订单容易违约等问题,逐条予以解决。二是含金量高。拿出真金白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吸纳就业、减免租金、缴费纳税、金融支持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预计减税降费超过1400亿元。三是操作性强。不讲究面面俱到,强调务实管用、具体明确,便于企业掌握,同时明确责任单位,便于落实落细。


  三、政策核心点解读


  《政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普遍反映的突出困难,如防控物资短缺、招工难、运营成本高、资金紧张、存在违约风险等,提出了26条针对性措施,归纳为四个方面内容:


  (一)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加强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的市场供应。明确规定各地不得对中小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歧视性条件,立即修订和清理本地不合理限制性措施,尽快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组织专车专列帮助异地务工人员返粤返岗,实施线上“南粤春暖”活动,引导网上求职,对吸纳就业给予补贴等,解决企业招工难题。


  (二) 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用工方面,对不裁员、少减员的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对企业支付的职工在因疫情治疗或隔离期间的工资,给予工资补贴。租金方面,对承租国资物业的受影响民企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为承租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鼓励各地给予运营补贴。税费方面,在规定期限内,免收纳税困难企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准许延期3个月申报纳税,落实国家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降至1%政策。社保方面,通过“减免延缓”降低中小企业社保成本,阶段性免征中小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可支付超6个月的地区,可减半征收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允许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延期3个月缴纳社保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用能方面,在规定期限内,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下调10%、城镇燃气企业天然气购销价差下调10%、全省除高耗能行业外的工商业用户电费按原电价95%结算。住房公积金方面,6月底前,经企业与职工充分协商,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会费方面,今明两年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有困难的中型企业,县级以上工会安排回拨补助。


  (三)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纾解现金流紧张,中小企业贷款可临时性延期还本、延期付息,还本日期、贷款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增加金融供给,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占比和“首贷率”,支持国有大型银行上半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用好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确保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落实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的政策,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余额限制,发挥“中小融”平台功能,归集疫情防控各项金融支持服务政策。利用供应链融资,省财政对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中小融”平台在线确认账款支持上游中小企业融资的核心企业,按不超过实际年化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支持担保融资和租赁融资,对符合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给予不超过05%的财政补助,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减免租金利息,延长租赁期。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力度,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资产的企业获得低至315%的纯信用贷款。


  (四)强化中小企业服务保障。支持科技型、外贸和文旅中小企业发展,提高省级科技创新券支持比例,将疫情防控科技攻关项目纳入范围;省政府设立加工贸易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由金融机构提供无抵押优惠利率贷款;鼓励文旅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创新,推广线上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消费新模式。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严禁新增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应清尽清已有账款。降低违约风险,各地贸促会免费为中小企业提供不可抗力证明,各级法院妥善审理有关合同纠纷。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强政务服务,为中小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利用“粤商通”平台提供国资物业租金减免、网上招聘等一站式涉企政务信息服务;发挥中小企业诉求响应平台作用,及时解决企业突出问题;发布软件产品和服务目录清单,减免使用费用,鼓励中小企业提升数字化能力;发挥“网上中博会”作用,免费发布企业、产品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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