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各区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截止时间汇总
广州市
各区主管部门要按时报送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其中,请于6月6日(星期五)前报送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及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请于8月8日(星期五)前报送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复核)汇总表及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
NEWS
★
番禺区
(一)请申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的企业于6月2日(星期一)前报送《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汇总表》及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二)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于7月30日(星期三)前报送《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及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
NEWS
★
白云区
(一)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星期三)下午17:00时前截止,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星期三)下午17:00时前截止,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
NEWS
★
南沙区
企业须在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17:00前提交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材料;2025年8月1日(星期五)17:00前提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
NEWS
★
黄埔区
请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需于5月26日前把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表、盖章扫描电子版件材料同步报送至邮箱,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复核)的需于7月28日前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以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所需的盖章扫描版电子材料同步报送至邮箱。
★
NEWS
★
增城区
(一)2022年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企业,请于5月16日前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二)2025年拟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企业,请于5月30日前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请。
(三)2022年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请于7月18日前完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四)2025年拟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请于8月1日前完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
★
NEWS
★
越秀区
一、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下午17:00时前截止,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下午17:00时前截止,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