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数字化牵引单位参加答辩人数不超过4人,包括1 名主答辩人和其他答辩成员,请填报答辩确认回执(附件3),并于12月20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发至指定邮箱。答辩人员仅限申报数字化牵引单位的从业人员,数字化集成服务商和产业生态企业相关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答辩。邮件主题为“数字化牵引单位答辩+企业简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请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材料制作汇报PPT,答辩汇报应简明扼要,于12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将答辩PPT发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数字化牵引单位答辩+企业简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申报单位答辩人员需在答辩时间前15分钟到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637室签到等候答辩,并将答辩PPT纸质材料(一式七份)交至现场工作人员。请提前熟悉路线,交通指引见附件4,逾期未签到视为放弃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