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见附件。申报材料应真实、合法,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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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自愿原则,指导有申报意愿的单位填写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附件)(工信部通知通知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https--www--miit--gov--cn--sf168e4a043231.proxy.huizhou.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4/art_3d49b86101d14560b7388f2d5f70eede.html)。
(二)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书进行初审,把好质量关。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请于10月31日下班前,将推荐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 份、电子版光盘2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与创新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