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2021年3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流转的符合“农十条”第二条土地流转补助条件的项目,按“农十条”的补助条件和标准申请政策兑现。


2.2024年1月1日起流转的符合“若干措施”第二条粮食安全土地流转补助条件的项目,按“若干措施”的补助条件和标准申请政策兑现。


申报材料

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出补助指南


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入补助指南


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扶持指南


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出补助(乡村振兴发展措施)指南


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入补助(乡村振兴发展措施)指南


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扶持(乡村振兴发展措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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