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适用于政策生效期间(2019年7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和单位。


补助

对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区内股份制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区内有限公司给予1.5万元奖励。上述奖励分别只能享受一次,并且在申请时未摘牌。


企业挂牌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后再将工商、税务关系新迁入我区的企业,按照我区相关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等政策享受扶持和奖励,不适用本奖励政策。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分别用A4纸按顺序印制目录和页码、并打印胶装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奖励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迁入的企业还需提供办理迁入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纳税证明材料(登录网上税局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零缴税的提供无欠税证明或涉税征信情况);


5.入统证明材料(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模以下企业”在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6. 企业获得广州市金融工作主管部门挂牌奖励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仅股份公司提交);


7.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挂牌服务的相关协议或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


8.企业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的挂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