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餐饮企业(行业代码:62)。
补助
对获得中国饭店协会或中国烹饪协会认定的“中国餐饮百强企业”、“中国团餐百强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政策有效期内,同一企业同时获得2个协会认定或多次认定的,仅给予一次补贴。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经办人签名,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
2.《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奖励兑现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单位公章);
4.“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相关工商信息有变更的必须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被中国饭店协会或中国烹饪协会认定为“中国餐饮百强企业”、“中国团餐百强企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当年税收完税证明(进入网上税务局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8.统计关系证明材料(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下载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9.申请扶持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